一、在广场、大街、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
1、不乱扔杂物;2、不随地吐痰;3、不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等);4、不损坏绿地、花草树木;5、不坦胸裸背、衣冠不整;6、不污言秽语、吵架斗殴;7、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
二、在主干道、交通路口、商业大街:
1、不闯红灯;2、不乱穿马路;3、不乱翻栏杆、穿行非过街通道;4、不逆向行驶;5、不超行插行、违章停车行车;6、不驾车穿行非机动车道;7、不占行公交车道;8、不在禁鸣区鸣笛。
三、在公共场所观赏文体表演、与人交谈时:
1、不迟到早退;2、不使手机铃声乱响;3、不大声喧哗;4、不起哄鼓倒掌;5、不只为主队加油。
四、在社区、公用楼道、公共建筑:
1、不乱贴乱画;2、不乱搭乱建;3、不乱放垃圾、私人物品。
五、在乘坐公交车辆、遇到陌生人询问时:
1、不拥挤,自觉排队、依次下车;2、不抢座占座,主动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3、不拒绝陌生人问路,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
六、在遇到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不良行为时:
1、不漠不关心,见义勇为;2、不隐匿不报,及时报警。
七、对待社会慈善、捐助和志愿服务:
1、不泼冷水,热情支持;2、不消极应付,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