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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争创文明城市、深化和谐创建的实施意见
来源: 2008-04-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升文明高新区、和谐高新区建设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争创文明城市、深化和谐创建部署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争创文明城市、深化和谐创建,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一六三三”的总体部署和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造福民生,广泛动员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明和谐创建活动,精心组织争创文明城市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城市功能素质提升,确保文明高新区、和谐高新区建设有新格局、新水平、新发展。
  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城市形象品质,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是转换现代城市科学发展模式,实现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深化和谐创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突出和谐主题,开展和谐创建活动要发挥创建文明城市的载体作用;要以争创文明城市的成果检验和谐创建工作成效,以提升城市社会和谐指数检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争创文明城市与深化和谐创建的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同生共赢。
  二、任务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总体目标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和谐创建、争创文明城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加快城市发展模式科学转变、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解决影响城市形象魅力的难点和顽症问题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优化城市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以及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确保我区在潍坊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过程中,作出应有贡献。
  三、工作重点
  根据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关于深化和谐创建工作要求,着眼于构建和谐、内强素质,优化环境、外树形象,不断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综合竞争力,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和谐创建各项工作。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突破点,高度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全面提升社会和谐水平。切实办好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十件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健全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要健全完善和谐创建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和谐村庄、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和谐创建成果。
  (二)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面貌,打造和谐人居环境。要坚持规划先行,以更广阔的视野谋划城市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修编城区控制性规划,科学编制电力、热力、燃气等专业规划。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全区农村城市化步伐,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专业园区。全面加强生态区建设,继续实施大规模绿化,年内实现绿量翻番。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东部城郊村社区化建设,强化对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推进环卫工作无缝隙覆盖、专业化运作和市场化管理。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和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三)大力推进文化建设。以提高市民素质为重点,围绕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打造文化名区、建设文化强区,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创新、发展、和谐”的新时期高新区精神,引导广大市民加强“四德”建设,积极践行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牢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注重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抓好市民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深入开展“爱我高新区、做文明市民”,“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和谐交通等活动,引导市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强化典型带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学习活动,选树一批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扶贫济困、尊老爱幼、礼让宽容的良好风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和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文化事业发展投入,加快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培育文化骨干企业和文化品牌,弘扬和保护地方优秀文化,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四)精心打造良好发展环境。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从为民、利民、便民出发,建立完善“一站式”服务和为民服务代理制,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双评”活动,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全面推进诚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诚信高新区”建设,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不断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承诺和创建服务品牌工作,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供求机制。积极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市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欺行霸市、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完善市场监控,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创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积极倡导行业精神,建设行业文化,深入开展文明窗口、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把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平安高新区”建设,保持和发展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控制信访总量,减少集体越级上访,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坚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积极预防、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手段办法,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六)深入实施文明细胞工程。以提升基层单位品质、优化社会细胞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户、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村街、文明社区创评活动。突出抓好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广泛开展爱心家园、平安家园、文明家园、人文家园、生态家园、和谐家园创评活动,大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建设,着力打造适宜的人居生活环境。广泛开展城乡共建、警民共建、结对帮扶等各类互助共建活动,形成文明城市共建合力。广泛开展“爱我高新区、做文明市民”,“我为风筝城添光彩”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广泛开展爱心救助、无偿献血、种绿护绿等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形成互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四、组织领导
  争创文明城市、深化和谐创建,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工作纳入工作大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建共享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一)加强领导。区里成立争创文明城市、深化和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对整个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和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按照市里统一分配我区的任务及目标要求,认真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方案,强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要建立完善创建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把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岗位责任考核范围,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狠抓落实。争创文明城市、深化和谐创建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从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一件一件研究部署,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把创建文明城市与建设“平安高新区”、“生态高新区”紧密结合起来,整体推进。要结合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积极探索搞好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00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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