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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4294173/2023-00220 分  类: 潍高办字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名  称: 潍坊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高新区进一步提升“门前五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文  号: 潍高办字〔2023〕2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潍坊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高新区进一步提升“门前五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高办字〔2023〕21号
 
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发展区)、各园区:
  《潍坊高新区进一步提升“门前五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潍坊高新区进一步提升“门前五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维护良好环境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城市精管善治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总体部署,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共治共享”原则,进一步激发临街各类企事业和社会单位落实“门前五包”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强化提升“门前五包”工作,通过行业监管和依法行政等措施,促使临街单位及广大群众主动担负社会责任,增强文明意识,推动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爱护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内容
  “门前五包”区域范围:临街单位自本单位门前墙基至车道路牙石(含路边雨水井箅子),左右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适当延伸;临街市场自市场口部延伸到路牙石;施工工地门口。具体包靠内容是:
  (一)包环境卫生。做好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积水和积雪残冰等,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严格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履行“自扫门前雪”责任,白天降雪要在雪停后一小时内清扫完毕,夜间降雪要在次日早上十点前清扫完毕;扫雪除冰不得损坏绿化,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在绿化带和树穴内。
  (二)包绿化管理。自觉爱护责任区绿地,主动制止攀折树木、剥损树皮、捆绑电缆、践踏草坪、倾倒垃圾、污水,悬挂衣物、擅自硬化、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自觉维护良好市容秩序,做到不店外经营、乱摆乱放、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不使用高音喇叭宣传促销。协助制止占道经营、随意张贴、乱停车辆等行为,劝导非机动车按同一方向有序停放。
  (四)包设施维护。自觉维护责任区设施完好,门店装修期间按规定围挡作业,张贴公益广告;及时发现责任范围内地砖破损、缺失等问题并告知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协助其做好责任范围地面硬化、铺装工作;制止、举报责任区内擅自毁坏、改动或迁移市政公用设施行为;严禁私接市政设施用电。
  (五)包外观形象。按要求设置门店招牌和夜景灯光,确保无残缺破损、无明显色衰。门店招牌、建筑外立面设计时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主动清洗门店招牌、建筑外立面,及时修复破损外立面。
  四、责任分工
  “门前五包”总牵头部门是综合执法局和城管中心。其中,市容秩序、外观形象2项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设施维护3项由城管中心负责。“门前五包”工作落实的主体是各类临街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团体、机构,以及所有的临街门店)。为积极引导督促各类主体落实“门前五包”社会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1. 综合执法局。负责街面“墙到墙”的市容秩序、外观形象。负责查处乱摆乱放、乱贴乱画、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以及破损门店招牌、夜景亮化、外立面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在履职到位的同时,倒逼临街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负责督促所批复的公共停车场、便民市场落实“门前五包”内容;负责继续推进《“门前五包”承诺书》签订;负责“门前五包”参与单位的市容秩序、外观形象督导考核。
  2. 城管中心。负责管理街面“墙到墙”的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维护。对已纳入日常保洁财政招标范围的区域,进一步规范提升;对未纳入财政招标范围的村改居小区、各类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等区域,要逐步纳入到测绘范围,并通过督导考核、生活垃圾清运费杠杆等措施,督促主体单位或所在物业落实好“门前五包”工作。负责“门前五包”参与单位的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设施维护督导考核。
  3. 经发局。负责协调通信企业整治规范自有的弱电管线、管井,达到“门前五包”要求。
  4. 科技局。负责推动大型商超“门前五包”工作落实。
  5. 住建局。负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市政工地“门前五包”工作落实。
  6. 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临街门店、市场做好“门前五包”。
  7. 工程监管中心。负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建筑工地“门前五包”工作落实。
  8. 交警大队。与综合执法局共同负责“门前五包”范围内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查处。
  9. 教育分局。负责推动学校、教育培训机构“门前五包”工作落实。
  10. 卫健办。负责推动医院、诊所“门前五包”工作落实。
  11. 交通办。负责推动驾校、汽修厂“门前五包”工作落实。
  12. 物业办。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好与临街单位签订的协议,引导物业公司支持并参与“门前五包”工作。负责按照《潍坊高新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核办法》,给予“门前五包”区域物业职责落实不到位的物业公司惩戒,物业公司信用等级评价需征求综合执法局、城管中心意见。
  13. 各街道(发展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助牵头部门推动辖区内“门前五包”工作的落实。负责将“门前五包”作为各社区工作的重点,纳入街道(发展区)总体考核;负责村改居小区、无物业小区“门前五包”工作落实。
  14. 各园区。负责园区范围内“门前五包”工作落实。
  15. 街投公司。负责所批复的公共停车场、职责范围内的弱电管线,符合“门前五包”要求。
  五、运行机制
  (一)建立组织体系。成立潍坊高新区“门前五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任组长,综合执法局、城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街道(发展区),各园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及国有企业为成员,负责全区“门前五包”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负责具体事宜和协调调度。
  (二)建立联动机制。定期联合执法,由综合执法局、城管中心、交警大队、物业办、街道(发展区)共同发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针对不同领域,定期对临街单位“门前五包”违规行为现场办公、联合执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台账,作为考核依据。
  (三)建立公示机制。建立执法人员、保洁人员联系临街单位制度,对“门前五包”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跟进处置;用好城市综合指挥平台,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转办,推动问题第一时间发现、解决;用好热线、市运管服平台等渠道,将发现问题列入“门前五包”台账,加强督办解决。以上渠道收集的问题,共同充实到“门前五包”台账中,作为考核依据。
  (四)建立考核机制。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对“门前五包”工作分为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2个方面进行考核。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发展区)、各园区的“门前五包”监管责任考核,纳入全区城市管理考核范畴;对各类临街单位的主体责任考核,采取正面激励引导、反面曝光惩戒等手段,落实奖惩。对正面的,通过减免生活垃圾清运费、授予“守信用示范门店”荣誉等措施落实;反面的,通过在一定层面的社区群曝光、物业等级评价等途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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