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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换(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须知
来源: 2009-10-23

 

一、换(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各一式三份,经市残联复核后,市、区、街道残联各留存一份。

2、残疾评定。采取集中评定的办法,对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直接评定;难以直接认定的由区残联指定的医院医师进行评定,出具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3、图像采集。申请人持经审核的申请表和评定表到指定地点照相,进行图像采集。

4、区残联初审。审核申请表、残疾评定表、图像采集等数据是否正确,并将采集信息录入微机。

5、市残联审核。对申请人办证申请、残疾评定表、图像资料等信息数据和区残联初审意见,报市残联进行审核。

6、残疾人证备案。区残联根据市残联审核批准意见打印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7、领取。在集中换发阶段,区残联统一印制证件后,由街道残联统一领取,然后申请人到街道残联领取,申请人领取残疾人证后要妥善保存,作为今后残疾人享受各种服务的凭证。

二、申请人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及复印件;

3申请人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要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换证人员需要持第一代残疾人证;

5、新办证残疾人需出具村(居)委会介绍信。

三、注意事项: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集中评定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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