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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区行政事业收费优惠
来源: 2009-09-30

 

1、进入高新区的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除水资源费、排污费外,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再收取;属上缴省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由高新区代缴。

2、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业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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